根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2016-2017学年暑假放假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附中实际,为做好期末考试及寒假放假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相关工作安排
1、2015级、2016级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至13日(星期四)考试,13日下午经总务科、宿管科、学生科验收财产、卫生检查合格后,学生方可离校。
2、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放假,请各科室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全体教职工保持电话畅通,通知加班随叫随到,不到一次扣100元。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1、8月21日(星期一)9:00,相关科室负责人开会。
2、2015级: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开学,相关科室安排好值班人员,晚自习正常进行。
3、2016级:2017年8月28 日(星期一)开学,行政人员正常上班,晚自习正常进行。
4、2017级: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开学,晚自习正常进行。
5、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行政办公会成员在三楼会议室开会。
6、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30召开全校师生开学典礼。
三、其他事宜
1、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联络畅通;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值班期间学校安全稳定不出问题。
2、各科室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做好放假期间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工作;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学生科和班主任要深刻吸取近年其他地方发生的多起学生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在学校暑假之前,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防止同类事件的发生。
4、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检查与督促。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综合治理,按照构建“创建文明校园”的目标要求,加强对各科室防火、防盗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总务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假期供水、供电、防雷工作,并作好开学的相关准备。
6、放假期间,所有干部必须保持通信畅通,确保通信畅通,以便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确保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值班职责,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通讯、信息渠道畅通。
若出现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安排到岗值班、故意关机等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其情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