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附属中学

安顺市关于继续强化细化社会网格化防控阻断疫情传播的通告(第6号)

作者: 时间:2020-02-11 点击数:

  自新冠肺炎阻击战打响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群众和来安朋友的支持配合下,我市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效果逐步显现。在这种形势下,加上春节过后,大量企业、工程陆续复工复产,人员流动更加频繁,疫情防控工作容易出现疲劳松懈、放松警惕等情况。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性非常强,在病毒没有完全消灭,疫情没有完全解除之前,因任何环节和任何人在防控上的疏忽大意,一旦有一名病毒携带者失管失控,都有可能造成疫情大范围扩散蔓延,让大家前期所作的大量工作和付出的辛勤努力前功尽弃,危害你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疫情防控还容不得有丝毫松劲懈怠,还需继续强化细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做到“五个100%”

  一是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细化社会防控以户为单位隔离阻断疫情传播的通告(第4号)》要求,以小区、楼栋、村民组为基本网格单元,100%实行网格化分片包干负责封闭式管理。

  二是所有在安复工复产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100%纳入小区、楼栋、村民组的疫情防控网格化封闭式管理。

  三是所有在安复工复产企业和生产经营企业,100%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入安通道的检查工作,做到全天候无死角严防死守,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100%采取留观、隔离、治疗等措施。

  五是对出租屋房东和承租人100%排查到位、宣传到位、联系登记到位、管控落实到位。

  二、认真执行“九个一律”

  一是所有小区、楼栋、村民组一律改进网格化封闭管理。在各小区、楼栋、村组出入口处一律设立检查登记卡口,组织专门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做到体温检测全覆盖。非本小区、本楼栋、本村组的车辆、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入内。本小区、本楼栋、本村民组居民正常出门上下班、耕作的,凭有效证件或已有登记信息监测体温后进出,不再逐人重复登记,以免造成上下班高峰期出入口人员聚集,产生传染风险。

  二是外来人员一律隔离14天。凡是15天之内从外省特别是湖北方向来安的人员,要第一时间问询了解其最近15天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并作好登记隔离,有居住地的居家隔离14天,无居住地的一律到指定酒店隔离14天。武汉来安人员必须要进行集中隔离。

  三是各地一律与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将企业防疫与地区防疫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严格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好防控机制,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可行可靠后进行复工复产,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能简单化地设置审批条件、提高复工门槛等。

  四是所有复工复产企业一律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工作。前往或返乡到省外过节的员工,返安后有序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检查身体无异样后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对离开安顺市行政辖区但未出省的员工,要提前排查该员工最近14天内的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如有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或与确诊病例同栋楼、同村组居住生活者,要定点隔离14天检查身体无异常后才能返岗参加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带病上岗”。鼓励企业自行设置隔离场所按照要求组织定点隔离,属地政府负责协同做好监督管控和服务保障。

  五是所有复工复产企业一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全覆盖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必要的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酒精等消杀用品。对厂区内生产区域、办公区域、食堂、集体宿舍等进行全面卫生清理和彻底消杀,并对进出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除正常上下班外,敦促员工少出门、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

  六是外来人员一律不得私自隐瞒个人和亲属与疫情有关的信息。要主动向自己居住地的网格员报告近14天活动踪迹,对于故意隐瞒自己来自重点地区、患有新冠肺炎、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况,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七是对外来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提供住宿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省特别是湖北方向来安的人员提供住房、租房和擅自容留居住,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八是所有外卖、快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快递公司、外卖等所配送的物品一律送至指定区域集中存放管理,由客户自行领取。外卖、快递人员要全程做好防护措施,确保配送的物品安全合格。

  九是确诊病例居住的楼栋一律封闭隔离。实行封闭管理期间,严控人员进出,并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规范防控管理。

 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进行管控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小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关于进一步细化社会防控以户为单位隔离阻断疫情传播的通告(第4号)》执行,直至疫情完全解除为止。




安顺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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